福建青年教師張立齊因持有中國定居證而被註銷台灣身份,未來如要入境台灣,必須依《兩岸條例》規定申請許可,惟他聲稱定居證早已失效,此舉令他成為「流浪地球人」;台灣陸委會強調張立齊領用定居證是事實,過期與否不在考慮範圍。
張立齊在福建華僑大學任教,去年1月在廈門領取定居證,成為中國推動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10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後,首名在福建獲得定居身份的台灣人,成為統戰「樣板」。
以往台灣民眾領用中國定居證並無明確規範,陸委會今年4月發出「令釋」說明,《兩岸條例》規範了兩岸民眾單一身份制度,若在中國設有戶籍,將喪失台灣身份,而「設有戶籍」包括持有中國居民身分證與定居證。
張立齊日前發表聲明稱,他的定居證早在去年6月就已廢止,陸委會隔了一年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取消其台灣身份,使他成為「流浪地球人」,目前正在尋找合適的律師,將會作出行政訴訟。
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在周四(12日)的記者會上表示,定居證過期且沒有去申領中國身份證,這是張立齊自己的說法,無法證實,現在確定的是,張立齊確曾領用定居證,是否過期並不是陸委會考慮的範圍。
被指拿到定居證時「沾沾自喜」
對於陸委會日前協助兩名持中國身份證的公職人員,註銷中國身份卻不影響台灣身份,梁文傑指出,在軍公教清查專案中查到兩具有中國身份,但均是在幼年時由父母辦理,非出於自主意願取得,清查過程中也主動承認,經研判符合特殊考量的條件,因此保留台灣身份,「與張立齊的情況完全不一樣」,當日張立齊申請並拿到中方的定居證時是沾沾自喜,還在網上非常高興地宣揚「兩岸一家親」等。
梁文傑說,未來張立齊若很不想留在中國,很想回台的話,當然有行政上的申訴程序,也可依循原台灣人民入籍中國後回復台灣人民身份的相關辦法,惟前提是必須要證明從此沒有雙重身份的問題,「如果張立齊很不願意住在『民主自由的大陸』的話,那他是可以選擇想辦法回來」。
編輯:李向陽(台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