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19歲男子被指去年6月,於大球場觀看港足對伊朗隊的賽事期間,在播放中國國歌時背向草地,被控一項「侮辱國歌」罪。男子不認罪受審,案件周三(30日)開審。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,辯方指不肯定被指侮辱的行為是甚麼,估計是背向草地,望控方在書面陳詞澄清及處理,案件押後作結案陳詞。
被告劉本晞(19歲,報稱學生),被控於去年6月6日,在香港大球場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;根據控方讀出的承認事實,案發時為世界盃暨亞洲盃外圍賽第二圈比賽,由香港對伊朗,賽事在當晚8時開賽,大會在開賽前播放兩隊球隊之國歌,即中國國歌及伊朗國歌,並要求在場人士在播放國歌時站立。
被告當時身穿紅色球衣、灰色短褲及灰色運動鞋,身處主場東翼觀眾席第一行;而警司林景昇當時就帶同其他警務人員,於當晚6時多到大球場執勤,林跟其他警員攝錄案發時情景,並在晚上8時37分於看台截停被告,將他帶到警察執勤室,之後把被告拘捕。
警司供稱被告在播中國國歌時背向草地
控方今傳召林景昇出庭,同時播放案發時片段。林指當日在播放伊朗國歌時,被告先面向大球場草地,至伊朗國歌被播放至尾段,被告就背向草地;而在之後播放中國國歌時,被告則背向草地、頭微向下傾斜、雙手垂下放在身側。
辯方盤問林時關注,他當時在涉案範圍執勤,是否預期有人會在相關區域侮辱國歌;林回應稱自己當天在整個區域指揮「包括執法」。辯方再問林,在場內播放伊朗國歌時是否沒有拍攝,林確認,又確認指因為如有人侮辱伊朗國歌,在香港根據《國歌法》並沒有干犯刑事罪行。
辯方續關注指,在播伊朗國歌前,有球迷當時發出噓聲作出喝倒彩,林指當時沒特別留意,解釋因整個大球場有很多人做出很多聲音,「歡呼又有,其他聲都會有」。辯方之後指,當大會在場館內播放國歌時,聲音是由四方八面而來,林回應稱「當然係啦」,辯方又問林有否留意草地上沒設置播音器,林指沒留意,並稱以其理解,播音器安裝在球場頂層位置。辯方之後提出,林及其軍裝警員同事,以及保安人員等,當時因工作需要背向草地,而各人均沒有侮辱國歌,林表示同意並指各人都是在履行工作。
處理案件的裁判官林子康之後裁定被告表證成立,被告選擇不作供,辯方傳召一名辯方證人,並出庭確認自己於案發後,曾到大球場觀看另一場賽事時拍攝了場館內擴音器位置的照片。辯方之後指出,不肯定涉案的侮辱行為是甚麼,「我諗係背向草地」,望控方在書面陳詞時澄清,儘快處理有關事宜。林官之後把案件押後至5月23日再訊,供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,被告續准保釋。
案件編號:ESCC3030/2024
編輯:李榮添 網編:程皓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