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47人案】范國威、毛孟靜、譚文豪、郭家麒刑滿出獄 失自由1520日未獲行為良好減刑

「47人初選案」去年審結,45名被裁定罪成或認罪被告,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,其中4名認罪被告范國威、毛孟靜、譚文豪、郭家麒被判囚4年2個月,周二(29日)服畢刑期,成為首批刑滿獲釋的被告,惟未如一般釋囚般自行步出懲教所或監獄,均有七人車事前先開進監獄,再於清晨時間離開,而各車後座位置車窗亦全拉上布簾,令人從外無從望到車內中人。

4人分別服刑的羅湖懲教所(毛孟靜)、石壁監獄(范國威)及赤柱監獄(譚文豪及郭家麒),凌晨零時開始,監獄外均有大批傳媒守候,警方在凌晨約一時許於羅湖懲教所外架起鐵馬設置記者區;赤柱監獄外就有警員不時點算在場記者人數。及至清晨約4時,警方開始在赤柱及石壁監獄外拉起橙帶封路。

不過,4人並未有如一般服刑完畢的釋囚,在早上自行步出監獄,反而均被接送離開,在清晨前,有多部七人車先後駛進3個監獄內,然後逗留約20至30分鐘後就離開,而所有開出的車輛,後座車窗均全拉上布簾,期間警方拉上橙帶封路,待有關車輛駛離後不久才解封,而在場警員之後即陸續收隊離去。

即使四人已全數服刑完畢,但懲教仍大為緊張,均由七人車接走,全程拉上布簾,令人從外無從望到車內中人。
即使四人已全數服刑完畢,但懲教仍大為緊張,均由七人車接走,全程拉上布簾,令人從外無從望到車內中人。 即使四人已全數服刑完畢,但懲教仍大為緊張,均由七人車接走,全程拉上布簾,令人從外無從望到車內中人。 (RFA圖片)

其中在早上近7時,有傳媒就拍攝到接載范國威的私家車抵達其將軍澳住所附近,范之後在相信為警方的人員陪同下步入居住的大廈,期間一度回應傳媒的提問,稱感謝香港人的關心;他其後再於家中回應上門拍門的記者,稱「好掛住我屋企人」,又指現時要跟親人及家人團聚。至於相信是接載了毛孟靜的私家車,就在早上約5時45分從羅湖懲教所駛出,並在6時多駛到毛位於淺水灣道的住所;毛孟靜的丈夫Philip Bowring就在早上7時多在住所門外接受傳媒訪問,透露毛孟靜已回家並正在休息,暫未有時間受訪,又稱毛的狀態及精神很好,同時感謝外界關心。而從門外所見,屋內客廳就掛起寫有「Welcome Home Mum」的橫額,料是為迎接毛返家而作出的裝飾。毛孟靜的丈夫Philip Bowring又表示,兩人一直期待團聚,感恩事隔4年多後終首次與妻子重聚,另透露現時暫未有未來計劃,稍後會再作打算,預計會留港一段時間,重新適應生活,然後或會到海外探望孫兒,惟現時不便透露更多,之後即返回屋內未再受訪。

初選案47名被告於2021年2月28日被落案起訴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」,案件翌日首次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,經歷連續4日的聆訊,15人包括譚文豪和郭家麒原獲准保釋,但律政司即日提出覆核,所有被告須還押,而范國威、毛孟靜、譚文豪、郭家麒此後一直沒有保釋,須還押候訊,連同判刑後正式服刑的日數,4人在獄中共渡過1520日。

由於受「23條」立法及修例影響,如在囚人士不獲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不利國安,否則不獲獄中行為良好的三分一減刑,4人因此不獲減刑,須全數服畢被判處的4年2個月刑期,亦即1520日,惟已為成「47人初選案」中,首批刑滿獲釋的被告。

編輯:李榮添 網編:程皓楠